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9月30日。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11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6号),将在上述方案开始施行后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中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共计包含13条“2017年修订”脚注以及“2017年”脚注,其中涉及“国际移动通信(IMT)系统”的部分如下:
CHN34 3300-3400MHz频段的移动业务确定用于国际移动通信(IMT)系统,原则上限于室内使用。(2017年)
CHN35 4400-4500MHz频段的移动业务可用于国际移动通信(IMT)系统。IMT系统不得对4200-4400MHz频段的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造成有害干扰,相关兼容共存条件确定前IMT系统不能投入使用。(2017年)
CHN37 4800-5000MHz频段的移动业务用于国际移动通信(IMT),具体频率分配使用应统筹考虑有关部门的使用需求。(2017年)
从草案可以看出,3300-3400MHz频段基本被确认为5G频段,原则上限于室内使用;4800-5000MHz频段,具体的频率分配使用根据运营商的需求而定。此外,草案出现了一个新的可用于5G系统的频段:4400-4500MHz频段,但不能对其他相关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另据外媒报道称,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本月初也曾发布了一份关于5G部署新频谱带的调查通知书,此举旨在研究如何在不干扰现有设施与服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5G网络进行测试!那么,中、美两国使用的5G频段究竟有何差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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