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将自查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上报营业管理部。
另据报道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公开表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禁止虚拟货币的集中交易,查封为虚拟货币提供集中化交易的场所,并禁止个人和企业提供相关服务!那么,小伙伴们又如何看待此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