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酷派方面的说法,原告诉称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通天达通讯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等行为侵害原告三项发明专利权:
(1)专利号为ZL200610034034.8名称为“移动通信终端的协同方法及其界面系统”的发明专利权;
(2)专利号为ZL201210250264.3名称为“终端和应用程序的新事件的处理方法”的发明专利权;
(3)专利号为ZL201210064396.7名称为“终端和应用图标的管理方法”的发明专利权。
同时,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或销售涉嫌侵害原告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四连带赔偿原告因专利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对被告侵权所得利润进行审计的结果为准。判令被告连带承担原稿为制止发明专利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判令被告连带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公告外,酷派方面还在微博中配文称,“底气来源于实力,实力来源于数代酷派人的攻坚创新;遵守手机行业的市场规则,酷派守护专利权益,打响专利保卫第一枪!”此外,还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酷派此举或许是为了扭转业绩以及战略调整。那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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